2016年高校专项招生4月25日前报名 国家专项较去年增1万人

2016-04-06

  日前,教育部发布通知,确定启动今年的农村专项招生,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要在4月25日前报名。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这与去年的标准一致。就山东省而言,今年的地方专项计划尚未出台“明细”,但从去年来看,2015年我省农村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52个省财政困难县,其中烟台两县市区莱阳、栖霞入选。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