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高考实施三类专项计划报考须办理资格确认

2016-04-15

  2016年我省高考继续实施专项计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今年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以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实施,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16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包括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各高校安排的地方专项计划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3%,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16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各高校安排计划不少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2%,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

  报考三类专项计划均须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6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包括:

  遵义市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桐梓县、习水县、赤水市。

  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盘县。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铜仁市碧江区、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万山特区。

  黔东南州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

  黔南州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

  黔西南州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