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6-04-24

  粤教考函〔2016〕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请各地按要求组织考生尽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上完成报名。

  2.“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请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的要求及本人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根据目前教育部对“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的相关要求,户籍类型为“非农业户口”的考生不宜填报。

  3.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是否录取由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确定,请各地、各中学按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

  请速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通知到有关中学及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