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7-04-18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我校招生总计划为2110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总计划的2%,全部为理工类。其中对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与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相同。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考生人数,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并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自2017年4月18日至4月30日,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者视为报名无效):

  (1)个人陈述(字数要求1000左右,包括①自身成长经历及人生理想;②个人特长、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对大学学业的规划;④曾经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以上四条分别作为个人陈述四部分内容的标题);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3)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应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如实记录学生在高中期间的表现,也可在本省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内容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从附件1里下载模板);

  (4)中学推荐表(附件2下载模板,请考生联系中学填写并签字盖章)。

  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并清晰可辨。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报名完成后,均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

  报名信息填完后请下载并打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手续后,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图片,网上报名完成。

  2、邮寄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3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含申请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学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编:100083),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校专项计划”。

  四、审核选拔

  1、材料审核

  我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工作。5月31日之前,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有关省(区、市)的资格审核结果等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申请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学推荐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于6月22日之前进行公示,入选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倍。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本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办法: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成分数(成绩以分数记录的不再折算),然后按相应科目的权重进行计算。

  各科目权重分配:

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总分

权重

150

150

150

100

80

60

20

20

20

750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等级

A

B

C

D

其他

分数

1

0.8

0.5

0.1

0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保持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

  填报高考志愿完成后,请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高考成绩志愿回执》,于7月5日之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按要求传真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享受“高校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

  3、录取专业

  录取时将按照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根据回执收取情况,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所报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及专业。

  六、监督机制

  中学及考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及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选拔办法、工作程序及入选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电子邮�䣺zhsh@cugb.edu.cn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招生办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21259传真:010-82326956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10-82322309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综合素质评价表 点击查看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