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安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2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长安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高校专项计划为理工类170人(最终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为:

专业类

分流专业

浙江上海选科

机械类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物理|化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物理|化学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

物理|化学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测绘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化学|地理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物理|化学|地理

地球物理学类

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学

物理|化学|地理

地质学类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物理|化学|地理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物理|化学|生物

矿物加工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宝玉石学)

物理|化学|生物

土地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上表所列专业(类)为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高考志愿填报专业范围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结果为准,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审核合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份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按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范围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品学兼优,勤奋刻苦,拥有报国兴业之志。

  3.家庭经济困难、农民子女优先。

  三、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考生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即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填写认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照片(应为近期标准证件照)、中学信息、成绩信息、高校专项信息(学籍户籍清楚)等缺一不可。

  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2.上传申请表(必须上传,否则报名无效):

  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页(签字盖章齐全)。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确认前请认真核对。

  3.上传附加材料(必须上传,否则报名无效):

  ①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可原件扫描上传。使用复印件扫描时应有中学盖章)。

  ②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可原件扫描上传。使用复印件扫描时应有中学盖章)。

  ③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相关说明材料。

  4.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没有社会活动和获奖记录的考生可不填写)。

  5.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设置和填报要求做好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以免影响材料审核。

  四、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结论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合格名单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选拔,审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五、录取原则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所在省(区、市)一本线(合并一二本批次和浙江上海一本线参照所在省(区、市)提供的自主招生控制线执行。以下统称一本线)投档,由长安大学按照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审查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

  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审核合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生源不均衡的省份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审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学校相关监督部门对高校专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中学应严格把关,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和材料,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

  3.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温馨提示

  1.高校专项计划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报考高校专项的考生预期高考成绩应在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控制线以上。

  3.考生应准确掌握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式。

  单独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未按照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导致不能投档录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专门规定的,应参照相关要求报考。

  4.请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5.建档立卡及同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录取后,经学校认定,入学后可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优先评奖评优及获得各类补助(来校路费补助、生活补助、冬寒补助等),勤工助学机会,发展性学习项目(考研培训、教师资格证、驾校等)支持。

  6.体检标准与学费标准等未尽事宜按照《长安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对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补充的,将会及时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

  8.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长安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时间表如下:

序号

 

招生进程

1

411

长安大学发布简章

2

413日至424

中学完成统一审核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3

520日前

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4

530日前

长安大学完成材料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5

6月份

长安大学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6

高考出分后

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报考规定认真填报志愿

7

录取结束后

长安大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八、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咨询:029-82334104 82334813投诉:029-82334108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本科招办微信:zsb82334099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4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