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北地区高中生飞行学员预选初检安排

2010-09-01 13:41:38 来源:上海高考网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招生(考)办公室: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现将东北三省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预选初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10年9月2日开始至12月14日结束,上站时间为上午7:30、下午为13:30。具体上站检测的日程安排见附表(计划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测人员

  由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1名领导带队,沈阳选拔中心和体检队约20人参加。

  三、报名条件

  1991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1年度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男性高中毕业年级学生,文理科不限(语种限英、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上,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往届生不允许报考。

  四、具体工作

  1.各开招学校根据地市招生(考)部门的要求,按计划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工作。学校按照空军制定的《自荐条件》,对基本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的年龄、文化成绩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严格按照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标准进行检测把关;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要认真填写《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由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学校要及时将推荐上站的学生名单上报地市招生(考)部门,按要求组织学生上站检测。

  2.各地市招生(考)部门协助初检组选设检测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大教室等宽敞封闭场所),对学校推荐的上站学生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初检学生名单,汇总后通报沈阳选拔中心计划科(电话:024-28840309、24280378,邮箱:skzf@sina.cn,联系人包后卫、李刚)。地市招生(考)部门合理协调各学校学生的上站日程。

  3.沈阳选拔中心预选初检组负责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招飞预选对象名单,发放合格证,并做好统计工作。对初检合格学生进行文化摸底考试(英语、数学)。

  五、学生需带物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填写后的《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

  3.必要的路途、食宿费用。

  六、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沈阳选拔中心将组成招飞宣传动员小分队深入到一线协助各省、地市教育、招生(考)部门和重点中学校,进行面对面地宣传。请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宣传动员工作的指导,派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二是做好预选初检组织工作。请各地市招生(考)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组织学校开展招飞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项工作。

  三是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学校的推荐把关是招飞工作的第一关,直接影响招飞工作质量。请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条件,把好生源质量关。

  四是做好上站学生的管理工作。请学校根据计划严密组织上站学生参加检测,要有专人带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学校上报的初检上站学生数要力求准确,减少“掉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站,不得私自变更上站时间,确保招飞初检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对初检合格的考生,学校要重点管理,并做好参加全面检测的准备。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