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2015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第二批次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6-19

  各市州招考委办公室: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四川省2015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第二批次检测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15年6月24日8:00至16:00。

  二、检测地点

  成都市九眼桥共和路2号飞天楼(成都十二中望江校区对面,乘公交车到一环路南一段红瓦寺站下车),联系电话:028-85399171、85218907。

  三、检测对象

  1.已经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初选(复选)合格,但未参加复选(定选)且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的考生(检测合格后立即送空军招飞局参加定选)。

  2.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报考条件见附件)。具体报名方式可直接致电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电话:028-85399171),或登录空军招飞网(http://cd.kjfzw.org)注册报名。同时,高考前未参加空军招飞选拔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且符合空军招飞自荐条件的,也可补充报名。补充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时,6月24日进行复选,检测合格后立即送空军招飞局参加定选。

  附件:

  自荐条件

  1.身高为165—185厘米之间,不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厘米。

  2.体重要求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

  3.血压标准要求为收缩压在100—140mmHg之间,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

  4.视力要求通过空军标准视力表C字表测量,裸眼视力在0.8以上,须未做过屈光矫正手术或角膜塑形治疗。

  5.无色盲、色弱、斜视。

  6.无纹身、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