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06-22

  鲁招考〔2017〕73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局政治部,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现役)、公安海警学院(公安现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公安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强调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军检仅限报考公安现役高校考生)。

  公安(现役)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工作,由招生高校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高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

  二、招生来源计划

  2017年公安(现役)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10人(本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00人(本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38人(本科),公安海警学院27人(本科),铁道警察学院77人(本科59人,专科18人,均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40人(本科),山东警察学院1000人(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公安部所属、国家林业局所属公安高校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市。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市(其中,1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预留)(见附件2)。公安类高校招收女生不超过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三、招生条件

  (一)考生政治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3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考生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安高校招生除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过于肥胖或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文、理科标准相同。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公安现役高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5.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4)。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警卫专业的,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其他标准均参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生学员体格检查办法>的通知》(军后发〔2016〕305号,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执行。

  (三)考生年龄及学历要求

  报考公安高校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高中毕业。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的,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各级公安机关和招生高校要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主动联系当地中学,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及中学应予以协助配合,认真及时讲解公安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四、填报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资格及要求

  各公安(现役)高校的本科专业执行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按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执行。

  达到或超过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网在本科提前批中填报各公安高校本科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达到或超过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须于7月24日上网在专科(高职)提前批中填报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及要求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公安类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高校、科类及性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6月30日前,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

  7月25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铁道警察学院专科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科类及性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网址为:http://www.sdzk.cn。

  五、政审工作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须对报考公安高校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6月25日至7月2日,报考各公安高校本科专业的考生政审。

  7月25日至29日,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并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政审。

  达到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高校的考生,和进入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政审工作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见附件5)或《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6),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高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报考公安现役高校的考生,需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走访调查组进行走访调查,并将走访调查情况如实填写至《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进入铁道警察学院专科面试名单考生的政审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

  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拟报考高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或军检。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的时间、地点(见附件7、附件8),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公安高校招生面试宣传工作。

  省公安厅政治部于7月7日和8月4日前分别将报考公安(现役)高校本、专科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录取

  (一)公安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专科(高职)提前批。本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还设有公安类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公安类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安排,下同);专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填报1所高校,设公安类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设征集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本科专业第一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分高校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服从公安类高校调剂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缺额数随机投档,额满为止;专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上述方法调剂投档。招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公安高校考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公安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组织领导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高校招生招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泄露考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 点击查看

  1.公安高校2017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3.2017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

  6.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7.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8.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检面试时间安排表

  9.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

  10.公安现役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11.公安高校招生面试合格考生花名册(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