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高考:本一本二可报6个平行第一志愿

2018-05-09

  5月8日报道今(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出台(下称《规定》)。

  考试时间和科目不变使用全国卷

  四川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数学(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规定》要求,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按有关要求,为残疾人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日—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语文、数学、外语科(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

  《规定》要求,凡拟报考外语高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考办的规定报名。

  藏文、彝文加试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考生成绩不公布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规定》指出,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填报时间明确考生须提前填报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普通类录取共5批次

  四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本一本二批次设置6个平行志愿全省实行网上填报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这几类情况考生可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规定》指出,以下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规定》指出,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