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做好2017年对口升学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7-05-25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忻州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7]2号)精神,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口语测试。现将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7年对口升学专业测试工作实行分专业设点进行,采取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监督指导,设点院校全面负责,经费包干的办法。

  各设点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测试工作,在测试期间要成立由校级领导为组长的测试领导组,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测试工作必须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安全保密措施万无一失。对在组织专业测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组织专业测试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设点院校的测试方案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

  报考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于6月10日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报到,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11日、12日测试;表演类专业考生11日测试。音乐类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声乐考场设钢琴伴奏。舞蹈类专业考生自带舞蹈服和伴奏带。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联系电话:0351-2721228,4073381,联系人:吕老师。

  (二)外语类专业。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于6月10日下午到太原学院(中区)报到,11日测试。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联系电话:0351-2248805,联系人:王老师。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2、各测试点严格按省编定程序录入考生成绩,于6月17日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考生记分表、成绩册及光盘(一式四份)。

  3、各市负责通知考生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和成绩。

  附件1:

  音乐类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乐理(笔试,占总分10%)

  二、练耳(笔试,占总分10%)

  三、视唱(占总分10%)

  80-100分 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60-79分 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音乐表现力一般;

  60分以下 音准、节奏出错较多,无音乐表现力。

  四、声乐或器乐(占总分70%)

  1.声乐:

  80-100分 条件好、音质纯、音准、节奏正确,有较强的表现能力;

  60-79分 条件尚好,音质一般,音准、节奏尚可,表现通顺;

  60分以下 条件一般,音质、音准、节奏较差。

  2.器乐:

  80-100分 弦乐、键盘:手指、手掌要求长、宽、厚、灵活,肌能强,指尖肉垫厚,臂长比例好。管乐:手大、灵活、肌能强,齿、唇、舌适合管乐吹奏要求,肺活量大;

  乐曲表现较完整,乐感好,音准节奏及演奏方法正确 ;

  60-79分 符合基本要求,具备一定的演奏技能,程度一般,但有潜力;

  60分以下 相关条件不足,不利于演奏发展。

  附件2:

  舞蹈类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25分)

  1.形象。

  A.男生:五官端正 B.女生:脸型好,端庄

  2.身体比例。

  A.上下身比例:下身比上身长8公分以上、14公分以下,臂长比身高不低于3公分

  B.身高:男不低于1.72米 女不低于1.63米

  二、专业素质(25分)

  1.软开度。

  A.腰:能自己下腰;   B.腿:能自己搬到180度左右。

  2.弹跳。

  A.有爆发力; B.有高度。

  三、表演(25分)

  A.表演能力; B.协调性。

  四、模仿(10分)

  A.记忆性强; B.协调性。

  五、即兴(15分)

  A.对音乐的感受能力; B.对形象的捕捉能力;

  C.表演欲望; D.即兴编舞能力。

  附件3:

  表演类戏曲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20分)

  1、五官(包括脸形、口、眼、耳、鼻、唇、牙齿)。(5分)

  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气质好。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以下。

  2、身材(身高、胖瘦、匀称、协调)。(10分)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3、气质(包括风度、谈吐)。(5分)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以下。

  二、念白(含朗诵)(10分)

  要求: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声情并茂。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三、演唱(30分)

  要求:音准、优美、完整、流畅、节奏感强,富有表现力。

  A.优秀21—30分; B.良好16—20分;

  C.一般10—15分; D.较差10分以下。

  四、表演(30分)

  要求:动作协调、优美到位、感情细腻、人物塑造准确深刻。

  A.优秀21—30分; B.良好16—20分;

  C.一般10—15分; D.较差10分以下。

  五、特长展示(10分)

  要求:考生根据个人特长,自行准备能够全面展示艺术素质的表演项目。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注: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录取条件:

  1、视力:裸眼视力4.5以下者;

  2、听力:重听、两耳听力不正常者;

  3、弱视、斜视、对眼者;

  4、唇裂、口吃、咬舌者;

  5、肢体有明显残疾,身体比例失调者;

  6、肝功检查不正常者;

  7、肥胖症、癫痫症、肺结核等重症者。

  附件4:

  表演类戏剧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20分)

  1、形象。(10分)

  10分—5分 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得当,举止大方,气质良好。

  5分以下 五官尚端正,比例适中、举止不拘谨。

  2、身高。(10分)

  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注:低1公分扣1分,底线为2分。

  二、台词(20分)

  20分—10分 声音宏亮,语音纯正,对作品有较好的理解,并能有尚佳的表现。

  10分以下 声音畅通,偶有方音,能理解作品,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三、声乐(15分)

  15分—8分 声音条件较好,音质纯正,曲目表现流畅,有激情。

  8分以下 声音条件一般,能顺利完成曲目的演唱,音准较差。

  四、形体(15分)

  15分—8分

  A.素质:软开度好,协调性好,节奏感强;

  B.作品:作品表达流畅,有较好的表现力。

  8分以下

  A.素质:软开度较差,协调性一般,节奏感差;

  B.作品:能完成作品,表现力一般。

  五、命题小品(30分)(含口试)

  30分—21分 敏捷地感受情境,合理地展开行动,组织行动有逻辑性,并能较好地塑造人物形象,完成命题,比较流畅。

  20分—10分 能感受情境,对人物行动的组织还算顺畅,捕捉人物形象还算明朗。

  10分以下 感受情境较迟钝,组织人物行动逻辑性差,缺少激情,表现单一,适应性较差。

  附件5:

  外语类专业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自由问答(30分)

  21—30分:

  基本上能把意思表达清楚,所采用的句子结构规范,能较流利准确的表述该话题。

  11—20分:

  有的意思表达不清,所采用的句子结构基本正确,有少量的语法及用词错误,但能较流利的表述该话题。

  1—10分:

  表达能力较差,基本句子结构出现错误,缺乏交流。

  二、朗读(40分)

  31—40分:

  朗读流利连贯,发音准确,能按照英文朗读要求朗读所读文章。

  21—30分:

  能基本上按英文朗读要求朗读,但有少量的发音、连续、爆破、停顿不当等问题。

  11—20分:

  有一些读音错误,朗读欠流畅。

  1—10分:

  发音不准确,经常出现读音错误,语音、语调不准确,且不连贯。

  三、根据短文回答问题(30分)

  21—30分:

  能够较为准确地根据问题及文章内容迅速回答口试教师所提的问题。

  11—20分:

  有时需要依靠教师的帮助完成话题的表达,在交流中有少量错误,不能回答教师所提的问题。

  1—10分:

  需要经常依靠教师的帮助才能完成该话题的表达,掌握了一些句式但使用不当,不能回答教师所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