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2015-08-17

  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160分,理工类:160分。

  二、艺术类:

  艺术(文):104分,艺术(理):104分。

  省统考美术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6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书法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70分。

  三、体育类:

  体育(文):128分,体育(理):128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