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有关说明

2016-06-10

  山西省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等五所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时间提前至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之前(6月9-30日)。

  一、政审工作有关内容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

  二、政审工作有关程序

  1.高考结束后,志愿报考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等五所院校,不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和司法警察院校)的考生,从6月9日起可以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下载并自行打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政审表正面相关栏目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并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申请政审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公安派出所核对考生户籍资料后,应予受理。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内容和填表说明进行政审,政审完成后,由负责考生政审的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

  山西省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