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政策确定

2018-06-17

  6月15日记者获悉,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士官政策公布,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可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查询。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省招办官方网站填报志愿。设三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体检、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第三志愿中根据缺额按照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补充档案。当三个志愿人数仍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投档比例按照1∶1执行。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