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3月11日起报名,每人最多报16所院校

2019-03-07

  根据省招办安排,2019年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3月11日开始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各校测试考核、预录取工作将在4月4日前完成,4月15日前完成新生到校报到注册。

  报名:3月11日至13日 每人最多可报16所院校

  根据安排,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16所高职教育院校。

  省招办要求,各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总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9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据悉,2019年是陕西全面推进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第五年,目前已经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可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测试考核:严格按照备案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进行

  省招办要求,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精神及《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招办普招处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各校所制定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除应包括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外,还应明确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和办法;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以及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

  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对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所有测试成绩必须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录取:考生只能选一所高校注册须现场确认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4月4日17∶00前,各高职教育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省招办强调,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根据省招办安排,高职教育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4月15日17∶00。需要注意的是,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正式录取备案。4月16日至17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按照相关规定,文史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中属于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职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此外,2019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4月16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各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文化基础联考成绩在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的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间通用,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提醒:未按时注册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

  按照要求,考生到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

  按照参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要求,已经预录取而未在4月15日17∶00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省招办还强调,在招生过程中应该严密组织,加强统筹领导,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院校;严禁在测试期间安排人员到其他院校周边甚至校内抢夺生源。各高职教育院校、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及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