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少年班”招生简章

2010-11-11 来源:上海高考网

  经教育部批准,西安交通大学从1985年开始招收“少年班”大学生。其目的是不拘一格选拔智力超常少年,进行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改革。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少年班”人才培养模式趋于完善,并取得良好效果。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招收“少年班”大学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广博精深知识、良好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高素质的精英人才。

二、培养特色

  1.学硕连读。西安交通大学对“少年班”学生实行“预科—本科—硕士”贯通培养模式。其中,预科两年(第一年委托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培养,第二年在大学培养)、大学通识教育两年、专业教育四年。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的学籍和西安交通大学的学籍学位管理条例,各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分别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双重学籍。预科两年期间,学生既有西安交通大学学籍,又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学籍。

  3.个性化培养。在预科的两年教学中,实行高中与大学课程相贯通的教学模式,除按高中课程标准安排课程外,还将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预科第二年与本科第一年统筹设置基础课程,按理科要求打造数理基础,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实施个性化培养。

三、招生特色

  1.自主命题。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

  2.独立招生。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试的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一考免三考。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少年班”招生考试且综合考核优秀者,可以免去中考直接被录取为我校“少年班”大学生;在预科期间学习成绩合格者,可以免去高考直接进入我校本科学习,且根据预科两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选择大学专业;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相关要求者,可以免去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保送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地区:面向全国各省市重点中学招生。

  2.招生对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智力超常,具有创新潜质的年龄在十五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市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

  3.招生人数:130名左右。

  4.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

  5.报名程序:(以中学为单位)

  (1)中学负责按规格采集学生数码照片和收集学生报名草表后,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牢记中学密码,用于随时查看本校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状态。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正式《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少年班”报名申请表》。

  (2)中学负责查看学生户口本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中学负责核实学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推荐名单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少年班”推荐学生名单》。

  中学负责汇总每位报名考生的《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少年班”报名申请表》正式表原件、户口本和初中阶段学籍等材料复印件后,和中学推荐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一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快件寄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少年班”字样)。经西安交通大学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合格者准考证。“少年班”不接受社会报名和中介机构报名。各中学推荐报名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名,特殊情况者需向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

  1. 中学须提供两种材料:(1)、中学推荐名单;(2)、学生材料(含学生的申请表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的学籍材料复印件、近三年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当地招生办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向我办提交高考报名号,供我校在各省录取审批时使用。(若有的省还未开始高考报名,可以暂缓提交)

  3. 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4. 准考证将于春节前寄出,请各中学注意查收。

五、考试录取

  1.笔    试:试题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现行初中教学大纲。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综(物理、化学等)

  3.考试时间:2011年2月底(具体日期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届时收取考生报名考试及资料费200元/人。

  4.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5.面    试:面试内容包括心理素养、人文素养、创新潜能等内容。

  6.录    取: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预录通知单或考试成绩单将于2011年3月底前寄往考生所在中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统一发放。

六、监督机制

  1.为保障“少年班”学生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录取的学生名单由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统一报送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2.学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申请和推荐材料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者,西安交通大学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少年班”推荐资格三年。

七、其他

  1.在校期间,学校分阶段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西安交通大学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预科阶段的第一年学习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预科第二年、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

  2.在校期间,学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参加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申请减免学费。

  3.预科、以及本科期间未分专业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分专业后以及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  信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 710049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招生办公室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东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

  联    系    人: 李老师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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