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做好2015年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5-06-30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精神,2015年免费医学定向生参加我省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录取,原则上只招收农村考生,即先在符合条件的农村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农村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在其他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的考生优先录取。为做好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我省农村户籍。

  (二)具有本人户籍所在县(区)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以后,省招办将填报提前批次本科B段志愿的考生信息反馈给其户籍所在市、县(区)招办,由县(区)招办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必须在当地进行公示。7月8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所属各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信息,报录取现场信息组。正式投档时,只投放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市、县(区)招办要扎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告知报考考生资格造假将带来的严重后果,打消少数考生的侥幸心理。各地一定要按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确保免费医学定向录取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