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于1月11日举行

2009-01-08 来源:招考无忧
  2009年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专业市级统考”)于1月11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考试地点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参加美术专业市级统考的考生要提前了解到达考点的乘车路线,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准时参加考试。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将小稿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凡在市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不再具备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资格。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的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美术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1月20日前,市高招办公布市级统考成绩。考生的考试成绩以“成绩单”的形式通过报名单位发给考生本人。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考试成绩。

  据了解,大部分普通本科学校在美术类专业招生时,还要求市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考试。考生如报考此类学校,可持“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单”,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考手续。学校考试在1月31日后开始,3月底前结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择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另外,对于音乐、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的考试时间及科目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考生可通过查阅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或向院校咨询,了解招生学校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附:1.2009年本市招生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2.2009年在津设置考点的外地学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3.2009年在津设置考点的外地学校(非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2009年本市招生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学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