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高考首设“平行+顺序”院校志愿设置

2013-06-24 来源:高考网

  昨日2013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就成为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切的事。按照本市规定,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于今日至6月28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为帮助考生和考生家长科学设计、合理填报,市高招办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解答。

  1.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的总体形势

  2013年,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将2013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同时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在此背景下,经过市招委负责人努力和相关招生院校支持,本市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保持基本稳定,能够为各类各层次学生提供较多的升学机会。

  今年本市高考报名62434人,其中:文史类报名16615人,艺术(文)报名2702人,体育(文)报名333人;理工类报名41364人,艺术(理)报名790人,体育(理)报名630人。

  2013年共有956所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54813个(不含保送生招生计划232个、高职自主招生计划4115个),其中:本科层次招生计划44130个,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10683个。本次填报的本科二批以上各批次计划数是:提前本科批次1016个(文史234个,理工782个),本科一批A类8133个(文史1412个,理工6721个),本科一批B类6296个(文史1344个,理工4952个),本科二批A阶段13684个(文史3078个,理工10606个),本科二批B阶段4638个(文史1313,理工3325个)。从生源数和计划数看,今年的普通高校在津招生总体形势较好,希望广大考生珍惜和把握机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好志愿。

  2.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的批次设置情况

  除艺术类和体育类外,2013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设有6个批次。具体是: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含A、B类)、本科二批(含A、B阶段)、本科三批(含A1、A2、B阶段)、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含A1、A2、B阶段)。批次设置的细化,能够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被录取机会。如考生未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

  3.填报志愿工作的整体安排

  高考填报志愿实行“2次填报3次征询”的办法。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6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28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志愿)。7月27日至7月29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和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考生,还可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询志愿的填报。

  4.高考填报志愿方面有哪些服务考生的新举措

  以考生为本、从制度设计层面尽力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是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的宗旨。在继续实行批次细分、2次填报3次征询等行之有效的政策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减轻区县、中学和高校指导志愿的压力,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本市今年将平行志愿投档的范围扩大到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次。同时进一步完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办法,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各类(阶段)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顺序院校志愿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除征询院校志愿外,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总共设有97个之多,为各个分数段的考生选择不同层次院校提供了尽可能多的机会。

  同时,本市进一步加大培训咨询指导的力度,各区县考试机构和中学在帮助考生明白清楚政策上下功夫,加强对考生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市高招办也为考生免费提供内容翔实的志愿填报指南,为考生印发高校录取近年来分数统计、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汇编等资料,组织高校举办校园开放日、走进直播间,以多种方式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使考生能够明白政策规定,清清楚楚填报志愿。

  5.2个顺序院校平行志愿如何录取

  为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帮助院校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本市首次创设了“平行+顺序”的院校志愿设置。即,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各类(阶段)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顺序院校志愿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先录取,然后进行第二顺序院校志愿的录取。每个顺序院校志愿的几所平行院校志愿,均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6.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和特点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平行志愿投档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高考总分较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二是每个顺序院校志愿中的几个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三是平行志愿实行“多次模拟,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总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可以看出,考生在选择院校志愿时,可以有多个选择机会,但投档时只有一次被投档的机会,考生电子档案一旦被投出,计算机系统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院校志愿。计算机系统一次性将全部院校档案投出以后,考生如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的电子档案也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即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

  7.平行志愿投档时,同分考生的投档规则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但单科分数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分文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同分考生进行排序(文史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但单科分数不同的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