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首次实施调整后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2014-05-30 来源:

  日前,记者从《2014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获悉,今年本市首次实施调整后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2014年,获得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等十个运动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生,须参加市级统一测试并达到相应标准,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投档的照顾政策,其他运动项目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早在2011年,我市依据国家五部门文件规定,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调减了“学科奥赛省级一等奖”和“统一测试项目以外获得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2项普通高考照顾政策项目,并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各类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准确、程序公正、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