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10-28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对2016年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报名时间、地点、条件和具体程序以及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要求。

  附:原文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1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