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城建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03-10 08:50:43 来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一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教育部教体艺厅[2010]10号文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天津城建大学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校女子足球队获得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铜牌,男子足球队获得了2012年天津市大学生足球赛冠军。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运动竞技水平和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学校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与训练培养学生成为既有大学本科水平的专业知识,又具有较高运动技能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项目

  201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三、报名条件及专项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需是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成绩的主力队员;国家二级运动员需是参加省级(含)以上高中组比赛获得前六名成绩的主力队员。

  3.具备2015年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认定并公示的体育特长生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高考考生号等),并符合生源所在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项目认可等)。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生源所在地政策原因不能被录取的,我校不负责任。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天津城建大学体育部。

  3.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招生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校面报。

  (三)报名要求

  1.填写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学籍证明、高考文化报名材料(具备高考考生号)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关于运动员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页截图。

  3.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以及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附有近期照片且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

  5.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证明。

  四、测试时间及内容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测试内容:

  基本素质:30米跑、立定跳远

  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

  专项技术:运球过杆、踢准、比赛能力

  3.测试地点:天津城建大学体育场。

  五、考试及录取

  1、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2、经学校认定体育测试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录取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录取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

  3、在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我校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但须经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我校单独考核后,按有关政策录取。对于通过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获得我校单招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学校体育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085289(体育部),23085247(招生办)

  联系人: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