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春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7-01-12

  宜春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7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有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点2个。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表演(体育表演)和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表演(体育表演)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在校学生900余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5人,硕士生导师3人,国际级裁判2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50%。部分教师先后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近三年来,全院教师先后承担了国家教育部规划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近50余项,主编或参编教材10余部,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1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70余篇。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各1项,校级精品课程5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3项;“体育学”为学校重点扶持学科;“体育硕士”为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培育点。学院拥有功能设施齐全、技术条件先进的现代体育场馆,能较好的满足教学、训练、比赛的需要。学院组建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等十几支体育项目运动队常年坚持训练。近三年各运动队共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名158项,省级比赛第一名179项。在2014年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运动队获金牌56枚、总分1146分,金牌榜和总分榜均列全省高校本科体育专业组第二位。

  一、培养目标、招生范围

  (一)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熟练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与社会体育指导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学制:四年制本科;

  (三)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体操、跆拳道、射击。

  (二)招生计划:60名(各专项招生计划视报考生源情况在体育专项考试前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3、射击项目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其他项目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报地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3、资格审查:取得高考报名号、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能查询到运动员二级以上等级证书、专项符合我校要求、已网上缴交考生费用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通过。错过报名时间、未提交确认数据及未缴费的考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考试。

  4、专项考试费:180元/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如因未取得户口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号或高考报名号错误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2)网上填报的考生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册上的姓名一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栏填写必须详细、准确,收件人应是本人或直系亲属。

  (3)报考专项只能填写规定项目中的一项(如100米、跳远等)。

  (4)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以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5)考试费用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

  (6)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原因无法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报名截止日前交所报名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办公室。

  (7)《报名申请表》可登陆http://zsw.ycu.jx.cn/进入“招生信息”下载。

  四、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一)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地点:宜春学院体育学院(跆拳道、赛艇、皮划艇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全国统一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间:2017年4月7日

  3、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9日

  4、考试内容: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7版《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招体育考试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执行。

  (二)文化考试: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

  3、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15日-22日

  5、查分时间:2017年5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

  (三)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五、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如未录满,则在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综合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第二志愿二级运动员只招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

  (二)考生录取设文化、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在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80分(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按优惠政策执行)基础上,根据考生实际考试成绩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生源确定。

  (三)考生在达到文化、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择优录取。

  (四)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②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运动健将称号;

  ③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申报材料:

  ①《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

  ②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③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④电子照片(证件照);

  ⑤身份证(正面照片)。

  5.报名时间地点:运动员填写《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获得学校招生部门盖章同意后,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或“运动教育”(网站APP)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含体检)。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

  七、学费标准:每学年4790元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宜春学院体育学院:0795—3202038(张老师)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0795—3201962(朱老师)

  宜春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ycu.jx.cn/

  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ycu.jx.cn/

  2、信访申诉渠道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0795-32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