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操作细则

2015-01-14 17:05:26 来源:

  报名

  一、考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具备指定项目(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15年2月28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

  二、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错过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的考生,3月17日至30日可由招生院校在系统上进行补报名。

  三、考生操作步骤

  (一)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

  (二)3月17日可查询院校报名及志愿填报审核情况,如不符合所报院校要求审核未通过,可联系其他院校进行补报名。

  四、招生院校操作步骤(冬季项目另行安排)

  (一)各招生院校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校实际情况发布招生简章;

  (二)2月25日前完成在系统上完成院校信息设置工作;

  (三)3月1日—16日通过系统进行考生报名审核并公示;

  (四)3月17日—30日协助考生进行补报名。

  五、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一)2月28日前根据招生系统模板要求,将本省(区市)报名体育单招的考生报名数据上传系统;

  (二)2月28日前无法提供体育单招考生数据的省份,可在3月30日后通过招生系统下载本省的考生数据,通过考生身份证号等关键字段,将本省单招考生的高考报名数据上传至系统;

  (三)考生照片采用高考报名采集的数据。

  第十七条国家体育总局

  (一)2月28日将运动员技术等级数据上传招生系统,无等级数据的运动员将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单招报名。

  (二)如考生因技术等级资格问题无法报名,可由招生学校收集汇总后于3月16日统一报科教司。经审核无误后,由招生学校于3月30日前进行补报名。

  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1月15日至3月31日,其他项目4月1日至5月10日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考试地点在报考院校所在地(具体地点以报考院校考试通知为准)。

  二、院校聘请专家负责考试组织领导工作,并兼任考场仲裁。根据考试任务和考生人数组成考评组,安排考评员和考评组组长。考评

  人员名单及考试编排等信息在考试开始前应加强保密,不得外泄,考试结束由招办通过相关途径进行公示。

  三、凡参加体育测试的考评员、工作人员及学生服务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体育专项测试要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由学校纪检部门保管一年,已备抽查或复核。

  五、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组织测试工作。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管理办法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学校组织考试有困难的特殊项目,确需跨项调整的,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考评员要认真遵守考场组织纪律及有关要求。

  (三)定量指标测试,不得少于2名考评员。

  非田径项目素质测试如涉及到田径方面的测试内容(如100米、800米等),需到标准场地,按田径规则测试。径赛测试时,原则上采用电计时,如无电计时设备采用手计时测试的,每道计时人员不得少于3人。

  (四)凡是定性内容的测试,不得少于4名考评员,各自独立评分,在考试过程中相互不得协商。

  (五)考评员应公正打分,准确测量,认真记录。测试成绩(完成次数、时间、距离等)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六)成绩记录一律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各项考试成绩,不得涂改。如因打分笔误需更正考生某项成绩时,必须由该项记录员、考评组长及监察员签字方有效。

  (七)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评定表和记录表均不得私自销毁或复制,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八)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表要当场密封,及时送交保密室封存。

  (九)考场采取封闭式管理,考试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进入考场。

  文化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5日  语文     数学

  4月26日  政治     英语

  二、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四、考生操作步骤

  (一)考生4月15-24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5、26日参加文化考试;

  (三)5月18日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五、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一)4月1日-4月10日在招生系统下载本省(区市)报名体育

  单招考生数据,安排考场,并在系统中设置考试考点信息;

  (二)4月10日前将试卷机要接收地址、联系人和试卷需求通过系统报国家体育总局;

  考场应按5人、25人和30人3种规格进行设置,试卷数量相应设置为5份、26份(含1份备用卷)、32份装(含2份备用卷)3种规格。备用卷非法定情况不得使用,考试结束后由考点统一回收。

  (三)4月20-24日接收教育部考试中心发送的体育单招考试试卷;

  (四)4月25、26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要求进行组织考试;

  (五)4月27日前将考生试卷机要至湖北省考试院统一阅卷。机要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3号楼。联系人:范耿滨(13807188490)

  六、招生院校

  (一)协助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文化考试;

  (二)根据报名本校考生情况,支付文化考试相关费用:

  1.支付国家体育总局试卷费20元/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账户名:国家体育总局

  账号:7112210189800002207

  用途:体育单招试卷费

  2.支付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考试费50元/人;

  (具体银行信息由各省级招办提供)

  3.支付湖北省考试院阅卷费30元/人。

  开户行:武汉中行中北支行学院路支行

  账户名:湖北楚才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557357524782

  七、体育总局

  (一)协助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数据有关问题;

  (二)协助湖北考试院统一阅卷有关事宜;

  (三)5月15日协助湖北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传招生系统。

  录取

  一、录取程序

  (一)成立录取领导小组;

  (二)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原则;

  (三)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名单,并上传至系统;

  (四)各省级招办从系统中下载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将录取新生名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

  二、录取原则

  (一)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择优录取。

  (二)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须不低于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人数的15%;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须不低于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人数的10%。

  三、招生院校

  (一)5月15日-31日完成考生录取相关工作;

  (二)6月1日开始将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10天;

  (三)6月15日24时前在系统上完成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工作;

  (四)6月29日开始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省级招办

  6月16日0时-21日24时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可直接从系统下载数据后打印邮寄院校(如有特殊要求,可自行联系招生院校)。

  五、国家体育总局

  6月25日-26日完成体育单招备案工作。

  六、录取结果公布

  招生院校要将备案后的新生名单,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违规处理及申诉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专业考试违纪由招生院校处理并上报违纪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违规行为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体育单招录取。

  二、工作人员在报名、考试组织管理、评卷、试卷保管、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招生院校在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