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广西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2015-01-23 17:23:38 来源:

  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及我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4〕246号)精神,我院对各市报来参加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优统测”)的考生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保障考生权益,我院研究决定,因二级运动员证书审批时间不在高中阶段而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即二级运动员证书审批时间早于2012年9月1日),如在高中阶段参加了同样能够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的比赛且获得相应名次的,经各市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证明后,可由我院认定符合体优统测报名条件。在我区2015年首次高考报名中,具有相同情况而未报名参加体优统测的考生,可参照上述办法进行补报名。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做好对相关考生的通知工作,考生应于2015年2月3日前将各市体育局证明材料报至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后于2月6日前将证明材料报送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并将补报体优统测考生的信息数据库报送我院信息技术处。

  附件:我区2015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