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录取网上再征志愿时间为27日至29日

2011-07-29 来源:高考网

  2011年高考未被录取的新疆学子,如今又有了一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机会。7月27日8时至29日20时(北京时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将对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零、一、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从新疆自治区招办了解到,此次网上征集志愿工作从27日开始,30日—31日投档、录取;7月30日8时至31日20时(北京时间),民考汉本科零、一、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日投档、录取。此次征集志愿限本科零、一、二批次未完成计划。

  据新疆自治区招办主任孙红新介绍,对于一些计划比较多、上线考生数量不足的学校,在院校申请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招委会研究,可同意该院校降低分数录取,也有可能在批次下一定幅度内降分,所以一些没有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也不妨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补充填报志愿,增加被二本院校录取的机会。

  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已录取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双语班考生填报双语班计划征集志愿及民考汉考生填报汉语言计划征集志愿时,由于民考汉计划正在执行投档录取,因此双语班、民考汉考生填报的本次征集志愿在民考汉正常录取结束之后进行投档。

  按照程序,考生应先认真阅读《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院校和专业等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投档。本次征集志愿每批次设六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报考艺术类、体育类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本次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投档。

  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经线上征集志愿后线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新疆自治区招办重申,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即视为考生的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无权参加后期的投档。因此,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认识到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切不可随意。将要填报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志愿的考生,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仔细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结合自身情况,慎重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