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新疆进行本科层次第二次征集志愿

2014-08-01 来源:

  为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增加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机会,切实维护和实现考生的合法权益,我区自2011年来坚持将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下同)进行公布,公开征集符合规定条件且尚未被录取考生的志愿,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包括广大考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普遍欢迎。

  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各语种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继续实行公开征集考生志愿的有效做法。7月下旬已顺利组织开展了首次征集志愿,全区共有22217人次考生参加了今年首次征集志愿,2880名考生通过征集志愿获得高校录取机会。

  按照录取日程安排,我区将在8月2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时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民考汉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将在8月6日北京时间8时至20时进行。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要登录新疆招生网普通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确认自己是否已被院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填报了也无法投档。

  考生要登录新疆招生网准确了解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科类、院校和专业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填报各批次统招计划、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面向全区招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登录“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按照相关院校计划信息进行填报。克拉玛依市考生,除可登录上述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外,还可登录“面向克拉玛依市招生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填报系统”,按照相关院校计划信息填报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本科零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汉语言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民语系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批次(本一院校和本二院校)计划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二批次可分别填报6个院校志愿(含统招及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中面向克拉玛依市招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另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考生须登录新疆招生网选择“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使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如果忘记密码,请与所在中学管理员联系初始化密码),进入系统后通过“征集志愿”查询相应语种未完成计划相关信息,然后选择“填报及修改志愿”,在左侧栏中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填报,将确认填报好的志愿“保存”即可。

  本次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征集志愿将在8月4日至7日进行投档、录取。民考汉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在8月8日进行。其中,本科一、二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中,面向克拉玛依市招生的计划,在面向全区招生的计划之后投档。相关院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录取。报考相关院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须认真参照该定向投档分数进行志愿填报,相关院校的投档分数请详见新疆招生网公布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情况统计”。

  艰苦专业等线上生源不足专业可能会适当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自治区招办提醒,凡符合征集志愿规定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要珍惜征集志愿的难得机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新疆招生网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