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起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

2015-06-22

  为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扩大南疆(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规模,让更多南疆各族考生接受区内外优质高等教育,经自治区研究决定并报请教育部批准,从今年开始,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调整加分政策和新增单列面向南疆考生招生计划。

  1、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2、在继续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3、新增单列面向南疆考生招生计划。今年面向南疆考生单列计划共计368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1881名,高职(专科)层次计划1799名。共有734所院校安排了南疆单列计划,其中部(委)属院校113所,区外各省(区、市)高校583所,区属及兵团所属院校38所。

  4、面向南疆招生的单列计划在线上生源不足并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本科层次单列计划原则上安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之前录取。南疆四地州考生既可选择填报单列计划,也可选择填报全区计划。

  自治区要求各地强化考生资格审查,明确考生、家长须具备的学籍、户籍条件以及在当地实质性就读、居住、从业等要求,加强防范和打击“空挂学籍”、“空挂户籍”和“伪造民族成份”等各种形式的投机报考行为,防止侵害南疆考生权益。

  附: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问答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22日

  附件:

  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问答

  1、南疆四地州主要是指哪四个地州?

  是指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2、给南疆制定普通高考特殊扶持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对南疆实行特殊政策,适当扩大高等学校定向南疆招生规模,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调整招生计划结构,逐步缩小与全疆和全国高等教育入学率的差距。

  3、南疆普通高考特殊扶持政策包括哪几方面?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疆招生的普通高校单列新增面向南疆考生招生计划;二是调整南疆高考加分政策。

  4、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加分有无资格要求?

  考生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加分须具有以下资格: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2015年普通高考南疆单列计划有多少?包括哪些高校?

  2015年普通高考南疆单列计划共计368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1881名,高职(专科)层次计划1799名。共有734所院校安排了南疆单列计划,其中部(委)属院校113所,区外各省(区、市)高校583所,区属及兵团所属院校38所。

  6、南疆单列计划如何执行?

  本科层次南疆单列计划原则上安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之前录取,高职(专科)层次的南疆单列计划安排在高职(专科)零批次录取。南疆单列计划原则上执行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投档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不足并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

  7、南疆考生可否填报非南疆单列计划?

  南疆四地州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既可选择填报单列计划,又可选择填报全区计划,以最大程度的保证南疆各成绩段考生的升学机会和院校、专业志愿的选择范围。

  8、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经批准,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给予照顾加分。对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中,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对报考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招生计划的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调整至增加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