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点高校定向招6万名农村学生 南疆四地州考生可报考

2016-04-11

  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对2016年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学生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符合条件的新疆考生也可报名。

  4月8日,记者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获悉,《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现已下发,要求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与2015年相比增加1万名。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

  同时,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对于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目前,高校的招生简章已公布,考生从即日起至4月25日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报名,4月26日至5月15日将完成相关省(区、市)考生资格初审,5月16日至5月30日,高校完成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高考出分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