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2019-11-01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广大艺术类考生备考,现就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做如下说明: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

  (一)报考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

  (二)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三)报考其他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如部分院校的中国画、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具体情况自行查阅招生院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考生。

  以上考生须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报考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如所报考该专业的院校还有校考要求,须取得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校考。

  二、报名办法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美术与设计类”选项。

  三、考试内容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个科目。

  科目一:色彩,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笔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的表现能力。满分为150分;考场提供4开考试画纸。

  科目二:素描,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笔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满分为150分;考场提供4开考试画纸。

  科目三:速写,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或默写等方式笔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以及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能力,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对画面的构图和处理能力。满分为100分;考场提供8开考试画纸。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总分为400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三成绩

  四、考试日期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安排在2019年12月7日-8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

  (一)报考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

  (二)报考音乐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三)报考其他与音乐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音乐类”选项,同时还须根据自身情况从选项“声乐小项”“器乐小项”中选择声乐与器乐的小项内容。

  三、考试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听音与乐理、视唱、声乐、器乐四个科目。

  科目一:听音与乐理,主要考核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音乐常识等基本内容,及考生在音准、节奏、音乐记忆力等方面的能力。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为50分钟。满分为60分。

  乐理主要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科目二: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考生现场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满分为20分。

  科目三:声乐,考生自备二首声乐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并自带U盘和CD光盘存储的MP3格式的钢琴伴奏音乐(U盘和CD光盘仅存本次考试所用的伴奏音乐)。如自备伴奏无法播放时可清唱,不影响评委评分。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60分。

  科目四:器乐,考试时考生现场演奏自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乐谱,不得使用伴奏。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60分。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总分为400分,专业分具体计算办法:

  1.音乐学本科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三成绩+科目四成绩;

  2.音乐表演本科(声乐方向)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三成绩×2;

  3.音乐表演本科(器乐方向)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四成绩×2;

  4.音乐类专科(高职)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三成绩+科目四成绩。

  说明:若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高校招生时不分声乐、器乐方向,则取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或器乐方向最高分计入总分。

  四、考试日期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自2020年1月上旬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

  (一)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本科专业的考生。

  (二)报考舞蹈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三)报考其他与舞蹈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四)国标舞、体育舞蹈不包括在本次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范围内。

  二、报名办法

  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舞蹈类”选项,同时还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中国舞”或“芭蕾舞”小项内容。

  三、考试内容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形体与基本功测试、剧目片断表演、即兴表演三个科目。

  科目一:形体与基本功测试,考查考生舞蹈学习应有的身体能力,基本功训练的系统和扎实度。考试主要从软开度、控制、旋转、跳跃、翻身、特殊技巧展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考生数人一组,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考试时要求女生身着体操服、大袜子;男生身着紧身背心、紧身裤,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满分200分。

  科目二:剧目片断表演,通过考生的舞蹈表演,测定考生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舞姿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考生自备舞蹈服装、表演道具及仅存本次考试所用MP3格式音乐的U盘和CD光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满分150分。

  科目三:即兴表演,通过考生的舞蹈表演,测定考生的乐感、思维反应能力、动作协调能力、情感表达能力、音乐理解能力和舞蹈创编能力等。考生数人一组,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表演音乐,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满分50分。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总分为400分。

  舞蹈类专业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三成绩

  四、考试日期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安排在2020年1月上旬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