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2014-02-19 来源: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4年春季我院在上海地区计划招收财务管理专业40名新生。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复检,不合格及造假者做退学处理。

九、录取规则

1、依据沪教委学(2013)2号文件精神,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符合市教委规定的各类政策加分对象,学院按规定执行。

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7000元【沪价费(2012)005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 【沪价费(2014)007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021-39966101;3996602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9966266

十四、学校网址

http://www.sth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我院2014年春季录取确认的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附:专业介绍

  财务管理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熟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学生毕业后,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类高级财务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财务管理》、《财务电算化》、《审计学》、《税法》、《投资学》、《风险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