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5-11-20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
三、层次
R本科
四、办学类型
R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R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
计划数
学前教育
60
法语(双语班)
60
金融学
8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春季招生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划定学校的面试资格线。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须具备的知识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才艺展示、心智健康度等综合素质。
面试比例: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上午8:30分至下午5点
面试地点:东体育会路390号(虹口校区)
3、学校对于学生已公布的学业水平考成绩等第不做要求;学校根据学生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成绩等第折合分(30分)+学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和(170分),按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成绩等第折合方法:文科考生参考: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科考生参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A等折算10分、B等折算8分、C等折算6分、D等折算4分,三门总分30分。
4、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6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春季招生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录取。学校公示的被最终确认为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法语专业(双语班)每生每学年30000元
金融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9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1278024、51278025(上外贤达招生办)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1278238
十四、网址
上外贤达网站:http://www.xdsis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校区:
2016年入学的学前教育专业新生一至四年级在校本部(虹口)就读,
其他专业新生一至四年级在崇明校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