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春季高考自主测试办法

2017-12-26

  (1)2月27日—2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3月1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于同日在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3)3月10日—1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总分为150分。

  (4)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学校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相关综合评价信息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考生于2018年3月5日之前,自行向学校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