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政策问答

2014-11-24 来源:

  1、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和秋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区别吗?

  春季高考使考生增加一次参加高校录取的机会,录取后统一当年9月报到入学,与秋考录取的考生统一编班学习,毕业时符合毕业要求取得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春季高考中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2、2015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是什么?招生计划是多少?

  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共分两大类,其中公安类(含侦查学(经济侦查)、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边防管理)50人,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20人。

  3、华东政法大学是不是文理兼收?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春季招生公安类专业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招。

  4、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录取时有男女比例要求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安类(含侦查学(经济侦查)、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边防管理4个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法学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5、华东政法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

  l 公安类(含侦查学(经济侦查)、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边防管理)专业按照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有: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3)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

  (4)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5)无色盲、色弱;

  (6)无口吃;

  (7)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

  具体录取过程中,上述要求有可能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l 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 华东政法大学2015春季招生面试有哪些要求?

  我校面试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200分。不安排英语口语的面试。我校会发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考生于2月11日-2月13日期间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有关通知。

  7、公安类专业二次填报有哪些具体要求?

  此次春季高考招生专业中公安类专业共包含4个专业,分别有侦查学(经济侦查)、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边防管理,凡是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于2015年2月12日安排了公安类专业二次填报,考生可在公布的4个专业中选择2个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学校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二次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8、华东政法大学今年的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何?

  考生成绩、招生计划以及报考人数,都影响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的高低,最终要看今年的具体报考情况。从以往秋季高考录取情况来看,公安类专业录取分数一般在本科控制线上5分左右,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一般超过本科控制线30分左右。

  9、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有没有机会出国学习?

  学校设有多项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多年来学校优秀本科生有机会到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新加坡、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地区)高校交流学习,并且相互承认学分。

  10、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入校一年后,公安类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学校开设的已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其他本科专业(方向),转专业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5%。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不适用转专业政策。

  11、家庭条件困难的考生,有什么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负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家庭遭灾等重大变故发生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学杂费减免和临时特困补助,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还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不适用学校的学杂费减免政策。

  12、华东政法大学今年春考招生的专业就业情况如何?

  华东政法大学近三年的平均就业率都在95%左右。毕业生主要就业流向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银行、律师事务所等。公安类专业2013届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流向为党政机关42.66%、事业单位4.9%、律师事务所7.69%、银行14.69%、国有企业6.99%、三资企业2.8%、其他企业20.28%等;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目前已有五届毕业生,共364人,平均就业率为98.1%,其中出国深造的学生129名,占35.4%,就业的学生为206人,占56.6%,主要就业流向为涉外律所、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