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面试工作方案

2015-01-26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以及我校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特制订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春季高考面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上海市有关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要求,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原则,增加学生教育选择的机会,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使学生全面而有特色的发展,从而提升我校在应用型、复合型、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上的深度与广度,为我校人才招录与培养提供一定的探索。

  二、 组织领导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春季高考面试工作,校招生办公室协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相关学院实施相关工作。

  面试工作全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监督。

  三、 工作依据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春季高考)》

  四、 选拔条件

  (一) 选拔范围

  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00%的比例投档的考生。

  (二) 选拔条件

  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操守;

  2、 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

  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 知识面较宽,对事物有独到的见解;

  5、 具有诚信与合作意识;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7、 仪表端正,具备良好的基本素养。

  五、 招生计划

  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共有两大类,其中公安类(含侦查学(经济侦查)、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边防管理)计划招生50人,法学(中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计划招生20人。

  六、 工作程序

  (一)面试确认(2月1日10:00至11日17:00)

  为有效确定本校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线,凡已填报我校志愿并希望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月1日10:00至11日17: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我校面试。

  (二)发布校内体检、面试等通知(2月11日17:00后)

  2015年2月11日17:00后,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上公布面试资格线以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同时公布我校体检、心理测试安排以及面试场次确认、学习经历报告、公安类二次填报志愿、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考生需要上传本人“学习经历报告”等注意事项。

  (三)考生提交“学习经历报告”以及公安类二次专业志愿填报、面试场次抽签等事宜(2月12日9:00-14:00,地点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

  所有考生在招生网下载填写“学习经历报告”表格(需本人签名)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春季高考学生学习经历报告.docx,并携带好本人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学习经历报告”表格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15年2月12日9:00—14:00提交校招生办公室,地点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同时在2月12日下午17:00之前还需要将本人“学习经历报告”电子版发送到hzzsb01@126.com,文件名以及邮件主题均为“春考报考号+考生姓名”。

  填报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需现场填报并确认二次专业志愿填报事宜,具体为:考生可在公布的4个公安类专业任意选择2个专业作为二次填报的专业志愿,并设服从调剂志愿。

  所有考生在2月12日当天需完成面试场次的抽签确认,并领取面试注意事项的书面通知。

  (四)校内体检、心理测试事宜(2月13日9:00-14:00,地点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

  校招生办公室先期联系相关医院医生来校负责体检事宜,按照高考身体条件要求安排体检流程。体检地点为交谊楼。具体安排为:

  2015年2月13日9:00-14:00投档考生携带好本人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报到,校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信息无误的同时,发放体检卡,考生携带体检卡按照流程要求完成全部体检事项,完成体检后,交回体检卡,并按照流程安排参加心理测试。

  (五)组织校内面试(2月14日-2月15日)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2月13日考生确认的面试场次,安排2月14日-15日的面试工作,面试地点为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按照每个半天为一个场次,共分为A、B、C、D 四个场次,每场次分五个面试小组。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面试方式,面试专家名单以及考生面试小组组别、顺序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严防暗箱操作。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A、C场次每组6名学生参加,B、D场次每组8名学生参加。所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每场次面试开考前均安排考前会议,面试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署廉洁自律以及保密承诺书。

  面试总分为200分,按照逻辑思维与思辨能力、知识面宽度与个人见解、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仪表仪态、个人素养等设置打分项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环节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3个。

  (六)面试成绩统计以及总成绩计算(2月15日)

  2015年2月15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之后,校招生办公室统计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计算统一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按照招生计划数,结合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初步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按照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50%的比例确定的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七)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会议(2月16日)

  2月16日,校招生办公室将学校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按照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50%的比例确定候补资格考生名单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公示的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八)公示预录取名单(2月17日下午-2月28日)

  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并做好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作。若预录取名单中出现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预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已确认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对于同分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替补。候补录取专业为预录取分数最低的专业。

  (九)预录取考生和候补资格考生的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事宜

  2月28日开始学校将按照上海市统一要求,对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资格考生开始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具体要求按照考试院公布的流程办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