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15-01-26 来源: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精神,特制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自主测试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面试方法科学适用、组织严密规范。根据统一考试成绩和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我校学习。

  二、自主测试形式

  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决定本次自主测试采用分组面试形式进行。

  三、自主测试资格

  考生春季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我校公布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以上且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要求,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我校发放自主测试通知的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

  四、自主测试内容

  自主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包括专业测评和综合测评两部分。专业测评内容为日语基础和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综合测评内容包含表达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仪容仪表、兴趣特长、获奖情况等方面考评。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共计200分。具体如下:

  1. 综合测评问答(80分)

  评分要点:根据回答内容的充实性、表达流畅性、是否有说服力、行为举止的礼貌程度等给分。

  2.专业测评问答(120分)

  其中,日语基础60分,英语综合能力60分。

  评分要点:根据知识点掌握情况、表达流畅性、语言组织能力等给分。

  五、自主测试时间地点

  2015年2月14日-15日在我校松江校区教学楼进行(考试当天见考场安排)。具体的测试时间为每天的8:30—11:00、13:00—15:30,共分四场测试,每场测试上限为20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招生官网任选一场测试,先到先选。

  六、自主测试组织

  我校将成立春季招生面试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自主测试工作。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面试分组进行,每组10人,根据考生数确定面试组数。考评组成员由春季招生面试工作小组提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成。考评组成员包含专业教师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每组设组长1名、组员4名、监督员1名(兼任计分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指派)。有直系亲属参加自主测试选拔的人员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

  七、自主测试流程

  考生在自主测试当日进入指定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考评组对考生逐一单独面试,专家讨论后独立打分。自主测试成绩将于2015年2月16日在学校招生网页进行公布。

  八、自主测试要求

  1.考生须持2015年春招考试笔试通知单、2015年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可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备案。

  2.所有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等待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区,面试后离开考场,但不得离开指定场所。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九、异议申诉

  测试现场全程录像,考场和候考区内均使用屏蔽设备。如有考生对面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于2015年2月17日前通过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1—67705159。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录取时间表

负 责 单 位
1月22日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方案
各有关高校
1月25日、26日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
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考点
2月1日10:00—11日17:00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参加自主测试确认
市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高校
2月10日
发放春招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通知单;公布最低录取资格线(17:00)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1日17:00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时间和地点,以及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确认参加报考高校自主测试,并达到报考高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还需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在高校网站上选择参加自主测试的时间(具体内容详见有关高校网站)。
各有关高校
2月12日9:00—16:00
考生网上登记复核春招统考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3日12:00
考生网上查询春招统考成绩复核结果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4日、15日
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各有关高校
2月16日上午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各有关高校
2月17日下午—28日
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各有关高校
2月28日9:00-12:00
被两所高校预录取的考生[状态(1)]选择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
各有关高校
3月1日9:00-12:00
预录取考生[状态(2)、状态(3)]和候补资格考生[状态(5)] 到高校进行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
各有关高校
3月1日9:00-16:00
取得两所高校候补资格考生[状态(4)]选择一所高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各有关高校
3月1日16:00
未完成计划高校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各有关高校
3月2日9:00-12:00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到预录取高校进行录取确认。其中,同时获得预录取资格和候补资格的考生[状态(3)],若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高校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高校进行录取确认
各有关高校

  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考生须携带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和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