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体检以及公安类二次志愿填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5-12-22

  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16年春考招生章程的规定,报考我校春季高考公安类考生有一定身体条件要求,考生须自行联系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考生个人情况基本信息、体检项目: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内科基本情况(如心率、血压等)、外科基本情况(如身高,体重等),最终体检表需由体检机构敲章确认。按照今年上海市教委春考日程安排,我校会在2016年3月9日公布面试资格线,考生可以在3月9日-11日进行体检,也可在3月9日前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原件须在参加面试当天(3月12-13日)交我校招生办公室。

  关于公安类二次志愿填报事宜,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的考生需于3月9日-3月11日期间在我校招生网完成公安类专业二次填报事宜,考生可在公布的4个专业(方向)中选择1-4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学校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二次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所有相关的详细事宜,招生办在3月9日公布面试资格线的同时,将发布详细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