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17-02-28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及“酒店管理”专业的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确保本次校测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和科学规范。为此,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春招自主测试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命题组、专家(评委)测评组、考务工作组,要求大家做到各司其职,其中: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自主测试工作,审核测试工作细则,确定自主测试评委(专家)名单及审核考生测试成绩情况。

  2.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实施情况。

  3.命题组:主要负责测试命题,制定测试评分细则。

  4.专家测评组:主要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打分。

  5.考务工作组:主要负责考生测试时间安排;录像录音;测试结束后成绩统计、复核与刻盘留存;以及整个测试环节的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三、测试工作规范保障机制

  1.测试场所规范制度:测试场所安排在学校标准化教室内,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保存备查。

  2.专家(评委)选拔制度:选拔专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资深教师组成自主测试专家(评委)组,面试评委除本校资深教师外,还将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专家(评委)名单及专家组的配对将通过当天抽签办法随机确定。

  3.专家(评委)回避制度:参与自主测试工作的专家(评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春考。测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评委进行替补。

  4.题库建设制度:建立面试和技能测试试题库,并实现各批次试题不重复,难易程度控制相当。

  5.成绩复审制度:考务工作人员根据专家给每位考生打分结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成绩统计与复核,然后上报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将考生测试成绩刻录光盘留存于学校监察室备查。

  6.信息公示制度:将校测资格线、校测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

  四、具体测试细则

  1.面试(酒店管理专业)

  ①面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4日-5日,分上下午四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②面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7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2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面试时间(测试时间的选择办法见学校招生网关于“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校测时间选择与确认事项说明”)。

  ③面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后,随机抽取考生考号,并按其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抽取面试试题后进入面试程序。

  ④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气质形象、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及专业潜质等方面)、语言能力(含英语听说和普通话水准)。

  ⑤面试分值:综合能力100分、语言能力40分(英语听说能力30分、普通话水平1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⑥面试方式:抽题回答+现场提问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技能测试(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专业)

  ①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4日-5日上、下午,共四场。每位考生测试时间60分钟。

  ②技能测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7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2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技能测试时间(测试时间的选择办法见网上“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校测时间选择与确认事项说明”)。

  ③技能测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后,随机抽取考生考号,并按其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由测试负责教师讲解测试注意事项,随后带入测试教室。

  ④技能测试内容:机械基础技能与电路基础技能(相关工具使用能力,几何识图与测量;电气接线和调试等方面)。

  ⑤技能测试方式:机械零部件测绘+电路接线及调试分析

  ⑥技能测试分值:机械基础技能70分、电路基础技能7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测试内容的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其他说明

  1.按照学校春招章程规定,对兼报我校春招专业(专业类)的考生,且分别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资格线,须分别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选定不同场次的测试时间。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学校在面试或技能测试过程中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部分内容,由评委给予不同的评分,分值不超过10分。

  3.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要求在3月2日前向学校招办(学校行政楼415办公室)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相关材料。过后一概不受理。

  4.有关学校自主测试具体安排、测试结果以及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等情况,均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http://zsb.sspu.edu.cn)。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