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春季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2017-03-0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春季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及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在认真阅读了上海市普通高校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后,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春季招生考场规则》以及普通高校报名、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规定的内容,并保证在有关报名、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自觉遵守。

  二、我保证本人所提供的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照片信息、体检信息、加分证明信息以及有关获奖证明信息等)是真实、准确、有效的。

  三、我自觉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四、我郑重承诺:在参加结束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校测后,本人不会通过个人微信、微博和其他通讯形式发布与校测有关的任何评论与信息。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   月    日

  备注:本联由考生参加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测前打印出来,考生签名后由学校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