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通知

2014-02-19 来源: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为深化教育考试改革,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入学机会,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分制”制度的全面实施,2014年本市决定在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等5所普通高校继续实行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本次春季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计划共270名(具体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并计入各校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计划。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2014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须是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8.考生父母为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且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历届毕业生。

  (六)《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其同住子女在春季考试期间即2014年3月22日,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七)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13:00—25日13:00

  (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带好相关材料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其中本市户口的考生(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口考生前往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2014年春季高考科目确定为“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可采用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统一文化考试采用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接轨的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目试卷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附加试题”两部分内容构成:前一部分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命题,分值为120分,后一部分根据高考选拔要求命题,分值为30分,总分150分;外语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试卷,分值100分,外语试卷分设英、俄、日3个语种,由报考学生任选一种,外语设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90分钟。

  (二)考试时间

  2014年3月22日-23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本科院校自主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决定。

  (三)考试成绩与志愿填报资格线的公布时间及方式

  2014年4月2日考生可登陆“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查询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当日公布本科志愿填报资格线。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达到本科志愿填报资格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或若干所高校,考生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其中1所高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二)各招生院校应明确春季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人。学校应认真制定招生录取程序,根据学校事先公布的经市教委予以备案的录取办法,根据统一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或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择优录取报考本校的考生。

  (三)未录取的考生可凭春考成绩参加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的招生。(具体办法详见沪教委学〔2014〕11号)

  (四)招生院校按标准录取新生,招生计划按实际人数在2014年学校招生总规模中安排。

  (五)录取工作于2014年4月10日前完成。

  七、加分政策及分值

  凡符合春季高考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但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

  八、收费标准

  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的学费标准按照2013年秋季招生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监督与管理

  各级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办〔2013〕80号)精神,对2014年春季高考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招生院校在春季高考改革工作中,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十、其他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本文件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希望各院校认真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工作,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工作,2015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将允许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时间将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同步调整,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