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即将开考

2016-01-12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科目,以下简称“学业考”)暨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春考”)将于1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进行。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116

(周六)

思想政治

(仅为学业考)

9:00—10:30

语文

13:30—16:20

(学业考及春考第Ⅰ卷13:30—15:30

春考第II15:40—16:20

117

(周日)

外语

9:00—10:30

数学

13:30—15:50

(学业考及春考第Ⅰ卷 13:30—15:00

春考第II15:10—15:50

备注:

1. 2016年春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目试卷分第Ⅰ卷、第Ⅱ卷:第Ⅰ卷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命题,分值为120分;第Ⅱ卷根据高考选拔要求命题,分值为30分,总分为150分。

2. 2016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四门。

  为规范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按照秋季高考要求,本次考试根据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考务规定,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视频监控覆盖到每个考场。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为电子学生证;社会考生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月17日上午8:45起,即外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起,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有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考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春考的第Ⅰ卷和第Ⅱ卷收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学业考与春考所有科目考试过程中,考生均不可提前退场。

  4.本次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外语小语种考试科目除外),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

  5.笔试考试答题时,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纸上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替考代考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附:1.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2.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