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7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宝山 漠河路 800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进档学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021-56605436 / 5660397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6605406

十四、网址

http://www.shjf.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建峰奖学金”,另,学院特开设了“企业奖学金”,土木工程系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一旦被指定企业录用,企业奖退回学生在校期间全部学费。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