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2-04-17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

三、层次

  1. n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1. n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2. n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3.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范围内调档;对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2范围内调档。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学校部分专业试行专业大类(专业群)招生,新生进校一年后再选择具体专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5.各省市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按其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沪价行(2000)第120]

2.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沪价行(2000)第120]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沪价行(2000)第120]

4.中澳合作办学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沪教委财(200534]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500/人、年;6人间:1050/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174115021497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7812

十四、网址

www.ssp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建有其它各类帮困助学体系。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网站及招生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