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22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学院一般专业日常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录取,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6)11号】 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4人间学生公寓,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淋浴房)【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4008204960 021-58132580 021-58131393 021-5813353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8134231

十四、网址

www.shzq.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