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1 来源: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三、层次
□ 本科R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上海市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各省有关规定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十四、网址
www.stiei.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