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1 来源: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号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的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挡。
如总分相同,文科以语文成绩高低选录,理科以数学成绩高低选录,若再同分以语、数成绩相加依高低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8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966900、 021-5896575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1921309
十四、网址
http://www.min-yuan.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