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简章

2014-11-10 来源: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4]46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校名校址

  学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邮编201620)

  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编200042)

  全日制本科生均在我校松江校区住读。

  二、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计20个。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情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名额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法律学院

法学(民商法律)

3

四年

6500

法学(刑事法律)

1

四年

经济法学院

法学(经济法)

1

四年

国际法学院

法学(国际经济法)

3

四年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法学(国际金融法)

2

四年

商学院

工商管理

1

四年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四年

会计学

1

四年

金融学

1

四年

金融学(金融工程 )

1

四年

经济学

1

四年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四年

人文学院

新闻学(法制新闻)

1

四年

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

1

四年

外语学院

英语(涉外法商)

1

四年

  四、录取规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我校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或“3、2、3、2”

  五、颁发证书种类名称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联系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86-21-6779-022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ecupl.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