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海关学院新疆定向生招生简章

2015-06-30

  为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乌鲁木齐海关委托上海海关学院培养本科海关管理专业新疆定向生,面向新疆全区范围招收参加2015年秋季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海关管理

  二、投档录取批次:本科提前批

  三、招生计划

  (一)计划类型:定向生

  (二)生源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汉语言考生和民考汉考生。

  (三)计划人数:共40人,其中:

  汉语言:文科男7人,女3人;理科男7人,女3人;

  民考汉:文科男7人,女3人;理科男7人,女3人。

  四、考生报考身体要求

  考生的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海关管理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型匀称;

  (二)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等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种残疾;

  (四)无各类急慢性传染病。

  五、就业去向

  (一)新疆定向生毕业时,需取得上海海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参加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乌鲁木齐海关录取为公务员,定向乌鲁木齐关区隶属海关(以下简称基层海关)就业。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二)定向生被乌鲁木齐海关录用后,在乌鲁木齐基层海关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具有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热爱海关事业,有志于长期在新疆乌鲁木齐基层海关工作,自愿报考上海海关学院海关管理专业。上海海关学院经审核,考生达到正常投档线以上,且符合上海海关学院新生录取条件,同意录取考生为新疆班的学生。

  (二)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前须和乌鲁木齐海关、上海海关学院签订定向生协议书(协议书同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考生报到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定向生协议书一式七份及录取通知书到上海海关学院报到,经上海海关学院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新疆班学生。考生如未签订定向生协议书,上海海关学院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疆定向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按上海海关学院规定的学生收费标准交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其他代办费(宿舍公寓化用品费、准军事化校服费等)。

  (四)新疆定向生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二次选择或参加上海市插班生考试转学。

  (五)毕业时,上海海关学院将已被乌鲁木齐海关录用的新疆定向生的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通过机要寄至乌鲁木齐海关,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需经乌鲁木齐海关专人签收确认后移交学生本人。

  (六)有关报考、录取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上海海关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