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上海)

2012-06-19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2年上海市各专业秋季招生计划

 

学制

文科

理科

合计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护理

三年

6

16

22

7500

1000

护理(中美合作)

三年

7

16

23

15000

1000

护理(助产)

三年

3

9

12

7500

1000

护理(口腔卫生)

三年

3

7

10

7500

1000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3

9

12

7500

1000

医学营养(食品卫生)

三年

1

2

3

7500

1000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三年

2

3

5

7500

1000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三年

2

4

6

15000

1000

眼视光技术

三年

5

8

13

7500

1000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7

18

25

7500

1000

药学

三年

2

8

10

7500

1000

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

三年

3

8

11

7500

1000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三年

45

100

145

 

 

临床医学(学校卫生保健)

三年

9

21

30

7500

1000

 

 

98

229

327

 

 

  录取原则

  1、学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

  3、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者,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

  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

  5、临床医学专业(乡村医生方向)列入“第三批提前录取批次”招生。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每个区县的招生数以《2012年上海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