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高招志愿填报投档办法公布 继续实行高考后填志愿

2018-04-02

  2018年上海高招志愿填报的投档办法和去年相比,在内容上没有太大变化,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今年,本市高招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4月下旬起,各高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根据《办法》,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模式,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办法》明确,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其中,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为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提醒,由于同一高校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降低退档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一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