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对照专业组科目要求填志愿

2017-03-24

  最新公布的《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中,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

  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填报本科征求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今年的上海高考,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